问题 | 怎么办理收养公证啊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怎么办理收养公证?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般来说,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证明收养行为是合法且真实的行为活动。在办理收养公证时,收养和送养双方均要提交多份材料。下面的小编将为您详细阐述与办理收养公证有关的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收养所需材料 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作送养人的(包括已离婚的), 需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送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单方作送养人的, 由送养人单方提交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死亡配偶的父母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被送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时, 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有监护能力的证明、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以及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4、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 由监护人作送养人的, 需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5、对查找不到生父的, 其生母单方作送养人,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并说明单方送养的原因; 6、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送养的书面文件。 7、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收养公证。 (2)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应当有收养协议。收养人与送养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 (3)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①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 ②收养人的经济能力的证明; ③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④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婚姻状况; ⑤收养人的健康证明和生育能力证明; ⑥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⑦收养协议(或草稿)以及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阐述的与办理收养公证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提供解决方案,谢谢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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