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意图在于要求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加快权利流转。因此,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是行使权利的条件成就之时,即《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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