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不履行合同属于什么纠纷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一般不履行合同属于什么纠纷? 不履行合同属于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适用于合同纠纷,同时也适用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应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且协议应用书面形式体现。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不履行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履行合同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双方的约定,从而也会造成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双方协商不好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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