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利息属于违约责任吗,贷款的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一、支付利息属于违约责任吗 1、支付利息不属于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利息是在借贷活动中,使用资金时向出借人支付的资金使用成本。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贷款的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 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 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 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 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 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支付利息是借款人使用资金时的一种成本,并不是合同违约的承担方式,所以借款人支付利息并不是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借款人违约的,一般是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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