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犯拘役四个月一定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初犯拘役四个月一定缓刑吗? 判处四个月拘役不一定能宣告缓刑,缓刑有严格的适用条件,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在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对被告人有罪宣告。 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2、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 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犯罪分子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3、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 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四、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缓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危险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存在重大疾病或者怀孕、哺乳等情况的犯罪分子。 2、两者的后果不同。 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法不再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本身就是在执行刑罚,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 可见,并不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后就一定可以缓期执行,但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一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处理,如果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法官结合案件的详细案情,是有可能会宣告缓刑的,具体还是要结合详细的案情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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