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诈骗罪哪些能作为证据使用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诈骗罪哪些能作为证据使用?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诈骗罪的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诈骗案件取证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必须主动及时; 3、必须客观全面; 4、注意依靠群众和运用科学技术手段; 5、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四、诈骗案件中需要用证据证明哪些案件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五、对于诈骗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存在诈骗行为且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就可按照诈骗罪定罪,诈骗案件中,不是必须同时提供以上几种类型的证据。但不能仅凭被害人的陈述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定罪量刑,因为这些都是口供,办案部门在调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是不可以轻信口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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