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婚前协议怎样公证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个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 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前签订的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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