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怎么补偿才是合理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一、拆迁安置怎么补偿才是合理的? 1、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方式为,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一般说来,拆迁安置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搬迁补助费; (2)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3)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2、拆迁安置费标准的计算方法: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二、拆迁房屋一定需要支付安置费吗? 1、拆迁房屋不一定需要支付安置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产权不明确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 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指无产权关系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考证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因产权关系正在诉讼的房屋. 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除前,拆迁人还应当就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拆迁人应就被拆迁房屋向公证机关提交证据保全申请,并按公证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公证,对公正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立案归档以备查用。 3、包括抵押房屋的补偿、安置。 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进行拆迁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补偿和安置: (1|)要认定抵押的有效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一般是接受抵押的银行; (3)能解除抵押合同的,补偿款付给被拆迁人,付款前必须经抵押权人认可;四是不能解除抵押关系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抵押人进行追偿。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安置费,具体来说,若拆迁方选择的补偿方式是获得货币,那么拆迁方就不需要再另行支付安置费了。对于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的,拆迁方在将安置房交付给被拆迁方之前,有需要支付安置费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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