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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怎么补偿才是合理的?
分类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解答

一、拆迁安置怎么补偿才是合理的?

1、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方式为,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一般说来,拆迁安置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搬迁补助费;

(2)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3)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2、拆迁安置费标准的计算方法: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二、拆迁房屋一定需要支付安置费吗?

1、拆迁房屋不一定需要支付安置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产权不明确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

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指无产权关系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考证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因产权关系正在诉讼的房屋.

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除前,拆迁人还应当就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拆迁人应就被拆迁房屋向公证机关提交证据保全申请,并按公证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公证,对公正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立案归档以备查用。

3、包括抵押房屋的补偿、安置。

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进行拆迁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补偿和安置:

(1|)要认定抵押的有效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一般是接受抵押的银行;

(3)能解除抵押合同的,补偿款付给被拆迁人,付款前必须经抵押权人认可;四是不能解除抵押关系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抵押人进行追偿。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安置费,具体来说,若拆迁方选择的补偿方式是获得货币,那么拆迁方就不需要再另行支付安置费了。对于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的,拆迁方在将安置房交付给被拆迁方之前,有需要支付安置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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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2: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