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禁止结婚约定效力如何,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禁止结婚约定效力如何 生育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所以劳动合同有约定禁止结婚生育条款的,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二、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在无效劳动合同中,由于劳动者用以交换的劳动力的特殊性,不可能采用返还及追缴等办法处理,所以,根据无效劳动合同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修改合同和赔偿损失三种。 1、撤销合同。 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 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 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应按事实劳动关系对待,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和补偿。 2、修改合同。 对于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 应依法予以修改。 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 3、赔偿损失。 因劳动和无效造成对方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6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所以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禁止结婚生育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该约定是无效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劳动合同禁止结婚约定效力如何,劳动合同无效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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