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想要离职,用人单位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员工想要离职,如果采取的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依法行使单方面的解除权等方法,不需要单位的同意,三十日到期后或者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就能解约;但如果采取的是协商一致的解约方法,则必须要经单位的同意,劳动者可以询问单位不同意的理由再相应的进行更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离职了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员工想要离职,用人单位不同意应该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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