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帮信罪必须是明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构成帮信罪必须是明知吗 必须是明知。 帮信罪明知的认定是必须要明知是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根据法律规定,帮信罪主观方面要求“明知”,即提供帮助的人是知道被帮助的人是在进行犯罪活动的。因此,如果是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构成帮信罪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犯罪客体方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当然破坏了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 犯罪主体方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体。 二、帮信罪怎么判断主观明知 帮信罪应当是根据客观的表现行为方式判断主观明知。 1、帮信罪的明知应该从以明知的程度、明知的属性、以及故意的角度来进行认定。 (1)从故意的角度看,帮信罪的明知应该是概括故意中的明知,即对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明知,但该种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并不要求; (2)从明知的属性看,明知是一个现实的认识,也是帮信罪行为人的客观认识; (3)从明知的程度看,明知是确定的明知,如果只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怀疑或模糊知道他人可能会实施犯罪,则不能认定为帮信罪中的明知。 2、在认定行为人主观明知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对被帮助对象是否可能实施犯罪活动有相对具体的认知。 既最起码要知道被帮助的对象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犯罪活动,至于被帮助的对象最终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在所不问,不要求行为人确切知道 3、明确行为人即使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也不能直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 要有客观证据予以证明行为人对被帮助对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有相对具体的认知,而仅仅出售银行卡本身只能算是一个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并不等于行为人对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活动有具体认识,不能直接划上等号。 4、存在亲友关系等信赖基础,要审慎认定“明知”。 (1)由于亲友之间的借卡行为往往是不存在利益交换,而存在利益交换的借卡/售卡行为往往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所以,对于存在亲友关系等信赖基础的借卡行为,一般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注意:不轻易认定是指结合客观证据和事实,在不足以证明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的情况下,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无罪,毕竟存在特殊的亲友关系。但是,如果客观证据和事实足以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罪。 (2)并不代表只要存在亲友等特殊关系,就直接一律不予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而无罪,反而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对存在特殊亲友关系的案件,既不能过于片面的认定“明知”,也不能过于武断的认定行为人不明知,而是综合案件客观证据判断是否足以证明行为人“明知”,要审慎考虑全案证据。 三、帮信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明知他人违法进行赌博游戏,仍为其提供玩家充值通道和支付结算业务,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的行为。 (二)行为人明知他人开办的银行卡可能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仍帮助其开办银行卡。 (三)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 (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构成帮信罪的立案条件就是明知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实施犯罪,还提供了帮助,支付结算的数额达到了二十万就构成了帮信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对于构成帮信罪必须是明知吗的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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