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贩卖儿童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 一、法律规定贩卖儿童判刑吗 贩卖儿童要判刑,贩卖儿童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判多少年,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贩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要件。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4、主观要件。拐卖妇女、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三、拐骗儿童罪如何认定 1、拐骗儿童罪的法益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与身体安全,而非监护权,故监护人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 2、“拐骗”行为主要表现为蒙骗、利诱,将儿童偷走、抢走的行为也成立本罪。 (1)拐骗行为既可以针对儿童实行(如欺骗儿童,将儿童带走的行为),也可以针对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实行(如欺骗儿童父母,使其将儿童交给行为人)。 (2)从收买者、拐骗者、拐卖者处拐骗儿童的,成立拐骗儿童罪。 3、责任形式为故意,不具有或者不能证明具有出卖或者勒索财物等目的。如果证明其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儿童的,成立拐卖儿童罪;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控制儿童作为人质的,成立绑架罪。 4、罪数问题: (1)拐骗儿童的行为本身导致儿童伤害的,属于想象竞合犯。 (2)以抚养为目的偷盗要幼儿或者拐骗儿童,之后予以出卖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司法解释规定)。但这种情形行为人实施了两个独立的行为,侵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理应认定为数罪。因此,刑法理论主流观点认为,拐骗儿童后产生出卖或勒赎目的,进而出卖儿童或者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儿童进行实力支配以勒索钱财的,应分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或绑架罪,与拐骗儿童罪实行并罚。 贩卖儿童要判刑,贩卖儿童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判多少年,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以上就是关于贩卖儿童判刑吗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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