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深圳处理房产继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 2、调解:由第三方(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类似于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3、仲裁: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仲裁机构的性质为民间的组织,但是其所作裁决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具有强制执行力。 4、民事诉讼:通过人民法院在平等主体之间行使国家审判权,解决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纠纷,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和解是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没有第三方介入,为私力救济。调解、仲裁中介入的是第三方社会组织(调解委员会或仲裁机构),为社会救济。民事诉讼中介入的是国家审判机关,为公立救济。 如果双方针对房产继承合同产生了一定的纠纷的,并且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和平解决的,是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处理的,这种情况下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用就是必然的行为。案件涉及到的标的额越高,委托人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用金额也就相对越高。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在深圳处理房产继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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