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什么时候会丧失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什么时候会丧失效力 公证遗嘱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法定无效情形的出现,公证遗嘱会一直有效。 法定无效情形如下: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的法律形式包括什么遗嘱的生效条件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存在6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如何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 按下列流程办理公证遗嘱: 一、提出公证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公证处受理。 三、审查。公证处应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四、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对于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什么时候会丧失效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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