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也就是人人有份,并且在私分时大家都知情。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共同贪污不是为了单位全体成员的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受益。 (二)犯罪对象不同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 (三)犯罪主体不同 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只是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共同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可以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四)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共同贪污主观意志是几个贪污人的个体犯罪意志,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如何正确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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