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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分类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解答

一、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拒绝或表现为拒绝履行自身义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有哪些

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民法典》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3、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4、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三、签订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2、并非每个合同都必须具备的“必备条款”、“主要条款”,缺少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条款,并不当然导致一个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事实上,每个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依合同情形不同而各不相同。仅具有提示性意议,并无任何强制效力。

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在法律中是明确的规定,一般只要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是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相关的条款都是可以法定解除的,但在解除时也需要双方协商好,如果在解除之后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损,那么也是需要承担起违约责任。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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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13: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