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后宅基地的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拆迁后宅基地的纠纷怎么办 (1)、协商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发生矛盾的两方之间,首先第一步的解决方案就是协商,两方谈妥,就可以约定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就需要到乡里或县里的人民政府去解决。 (2)、行政解决。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遇到无法协商解决的纠纷,需要到人民政府解决,如果人民政府给出的处理方案双方无法接受,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政府处理不成的,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定解决。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一种情况:如果认定宅基地的建设是违法建筑的话,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 二、与农民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有效吗 征收安置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依法订立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约定的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拆迁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若是货币补偿,则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若是产权调换,则按照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作为结清差价的依据。至于房屋的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双方未能就选定评估机构达成合意,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 三、申请宅基有哪些基本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拆迁后宅基地的纠纷怎么办有了更好的了解,一般是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不管是使用哪一种方都是需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到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可以产权置换的就需要重新分配宅基地,如果没有就需要由拆迁方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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