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是否是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要约是否是合同 要约不是合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人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要约发生生效,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合同解除是否要赔违约金 合同解除是否赔违约金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存在违约行为,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金。 2、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 3、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电签合同是否有效 有。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并不是通过任何形式签订的电子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必须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以及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署才能保证其合法有效。 在签署过程中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能被法律认可。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要约是否是合同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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