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民事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1、再审和申诉的有五个区别,分别是: (1)主体不同。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2)对象不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3)期限不同。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 (4)法定情形不同。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 (5)管辖法院不同。再审申请,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再审时是否需要缴纳诉讼费 一般不需要缴纳诉讼费,但是有例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三、刑事申诉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1、刑事申诉 刑事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由一审法院审查处理。未经终审法院审查处理的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也可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行政申诉 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申诉。 3、民事申请再审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关于再审的程序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而申诉和再审存在显著区别。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