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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再婚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二婚离婚的规定:

夫妻自愿离婚的,双方可以在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夫妻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等到其过完离婚冷静后,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法分发离婚证;如果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则由夫妻一方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不离家”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离婚不离家一般是不违法的。法律上没有离婚不离家的说法,离婚后双方还住一起的,这种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若是双方共同出资,则为共有财产,否则为个人财产。

离婚后不离家的情形会形成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受不受法律保护,要依据具的情况而定,可适用同居关系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二、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双方对于该房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

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无法协商的,则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再婚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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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8: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