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的条件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代位继承的条件有什么 代位继承的条件有: 1、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且并未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 2、代位继承人必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法定继承人; 3、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可以继承的财产有什么 《民法典》实施后,采用概括的方式,精准地描述了遗产的性质和范围,遗产是自然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将自然人可以继承的财产权利概括为五大类: (一)物权; (二)债权; (三)知识产权; (四)投资获得的权益; (五)其他财产性权利。 除可以继承的五类财产权利外还有五类不能继承的财产权利: (一)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社会组织财产和他人财产; (二)人身权项下各类人格权和身份权; (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 (四)与自然人人身存在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 (五)国家法律特别规定禁止流转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法定继承的顺序有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中至少有一人继承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子女继承还有特殊性,如果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根据代位继承制度,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代位继承的条件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