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算拘役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什么算拘役呢 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拘役和管制什么重 拘役和管制,拘役更重。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而管制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显然拘役会限制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所以拘役的处罚更重。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拘役的含义是什么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在中国拘役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什么算拘役呢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