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 1、重婚。 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二、男方过错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需要什么证据 男方过错离婚赔偿没有统一标准。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由于每件离婚案件中过错行为引起的离婚损害各有其特殊性,故而赔偿金数额也不尽相同。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酌情确定。 需要下列证据: 1、对方存在家暴的需要提供验伤证明等证据来证明。 2、对方构成重婚的,可以提供周围邻居的证言。 3、对方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提供被遗弃家庭成员的证言。 4、对方与他人同居的,可以提供对方与第三者在外住房情况的证据以及他们周围邻居的争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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