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婚前房产协议可以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时婚前房产协议可以有法律效力吗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此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限于此。 2、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作为起诉人提起诉讼。 例如,双方的子女或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夫妻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可以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可以力的人不得提起离婚诉讼。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是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居住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书应注意的要点有哪些呢 离婚起诉书应该注意的要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起诉几个月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在我国婚姻关系只可以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所以分居无论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时间满两年的,如果去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时婚前房产协议可以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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