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新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的规定是什么 有关于劳动法律对年届六十及以上劳动者生活保障问题的规定显示: 只要年届六十且符合退休、患有疾病、受到伤害或因意外事故造成残疾等情况的劳动者,都将有权利依据现行的法规享受到国家的社会保险福利与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男性员工而言,只要满足了达到六十岁的年龄上限以及在同一家企业累积工作已达十年的工作年限条件,他们即有权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新劳动法对护士夜班的规定是什么 新劳动法对护士夜班没有作出规定。 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对夜班作出额外的规定,只规定劳动者每日、每周、每月的工作时间,同时赋予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实行合适的工作和休息时间。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法定工作和休息时间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护士的夜班就是医院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实行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由于医院的特殊性,无法适用法定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只能由医院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但是,医院在确定工作和休息时间时,还是必须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的规定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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