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多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婚吗 尽管在多次提起离婚诉讼后坚定地期待着法院就此作出判离决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结果必然属于成功的那一方。 实际上,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依赖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及审判机构的裁决。 通常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的愿望、事实依据及其合法性,从而形成最终的裁判。 若双方当事人均已就离婚达成共识,且有足够翔实的证据证明其婚姻关系已无继续维系之可能,那么法院将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更愿意做出判离的决定;反之,若是在一系列的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未能出示足够有力的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满足法律对于判离的必备条件,那么法院可能会选择维持现有的婚姻状态,即不予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多次起诉法院不判决离婚怎么办 多次起诉法院不判决离婚,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多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婚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