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很严重的罪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很严重的罪名吗 1、在我国,对于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的刑事案件,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给予被告人以拘役并处相应罚金的惩罚。 具体而言,危险驾驶罪是指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如存在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等情况,均视为构成该罪名。 此外,如果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人员,其超额搭载乘客或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进一步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且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同样应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依照法律规定接受拘役及罚金的处罚。 2、值得注意的是,危险驾驶行为极易引发严重的后果,若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可能被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面临死刑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由以下四个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 二、客观要件。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很严重的罪名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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