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的承包地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合同到期的承包地应如何处理 依据现有协议规定,已租赁期满的耕地将交由整个村集体重新进行发包,此后也会与本次新的承包人再签署一份相应的租赁合同; 而这个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由我们的全村集体来制定出一套针对此次发包活动的合理分配计划,并在得到全体村民的充分讨论后最终做出决策实行。 通常而言,在本次新的发包过程中,我们仍严格遵循以发包实施之日起所拥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每一位人士作为限定量,以达到公正和公平的平均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合同到期的前两天我怀孕了怎么办 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时而恰好又处于孕期阶段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尊重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将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顺延至劳动者分娩后,直至母乳喂养期间结束;待到该期限届满之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或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在耕地土地租赁合约期满之际,本乡村集体有责任启动并制订全新的发包以及分配方案。待该方案经由全体村民经过充分讨论和审慎决策之后得以确定。整个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照公平、公正之原则,依据租借日期起算的集体成员身份进行合理的资源分配,以期达到最优效果。同时,我们也会与新的承包商签订租赁协议,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延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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