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办理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什么时候办理取保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越早办理取保候审越合适。 但一般在关押三十天左右的时间批准申请的较多。 因为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警方也要履行一定的侦查程序。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什么时候办理取保候审好 1、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对于普通刑事案件而言,其侦查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而涉及到公职人员渎职罪行的案件则需由检察机关来承担侦查任务。通常情况下,在侦查阶段通过申请取保候审能够达到最佳效果。 2、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这个时期相当于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提起诉讼,同样也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关键阶段之一。 然而,相比之下,在此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存在难度。 3、在案件的审判阶段:即法院就相关案件做出最终判决的过程。在此期间,只要法院尚未作出判决,都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犯罪嫌疑人被监管期间,尽早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方为适宜之举。然而在现实情况中,往往是在被羁押约三十日期满之时才予以审批。这是因为针对部分简易案件,公安机关亦需依循特定的侦査流程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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