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关于年终奖金的具体发放日期,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无明文规定。若企业与员工在合同或者管理规章中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照约定遵循;倘若未作任何约定,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就将取决于经营者的个人意愿。一般而言,年终奖金的支付周期为每年的12月底至次年的1月初这段时间。当然,若企业在口头或者书面合同中已经明确列明了年终奖金的具体发放时间和金额,而后却未能履行承诺,此行为最多被认定为违约行为,难以视为违法行为。 然而,若企业故意拖欠应于年底发放的工作表现奖励工资(即绩效工资),那便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二、年终奖个税计算方式怎么划算 关于年终奖如何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关键在于依据每位员工自身的工资情况作出合理的选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税收法律规定中,对于居民个人而言,其所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样可选择将该笔款项纳入到全年的综合收入之内,作为一项年度性的税务事项加以处理。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及这位居民个人当月的薪资部分,国家将采取累积预扣法进行详尽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工作。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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