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年了可以要会孩子的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几年了可以要会孩子的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无论何时何地,都有权对孩子的抚养事宜进行变更。若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申请,且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条件者,应当予以考虑并给予支持: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几年了离婚协议可以改吗 自从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的多年时光里,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是无法进行修改或变动的。 然而,当男女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意愿并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其中一方仍有可能对财产分配方面的内容感到不满和后悔,进而提出要求改变或撤回财产分配协议。对此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进行严肃处理。倘若经过深入且细致的审查,发现另一方在建立这份协议时竟然采取欺诈或者威胁手段来误导对方,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定撤销这一份包含欺诈及胁迫情节的离婚协议或者对其进行适度调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婚姻关系解除后,父母双方均享有向法院申请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权利。在特定情形下,比如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司法机关会予以特别考虑并考虑予以支持其诉求:首先,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或者母亲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遭受突发性意外事故而致残,以致无法继续承担对孩子尽供养义务的责任;其次,当出现其他特珠情况时,法院亦应当进行重视并依法进行审理、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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