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土地证了还要交耕地占用税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有土地证了还要交耕地占用税吗 需要缴纳。 耕地占用税乃是国家针对占据耕地进行房屋建筑或从事其他非农性质建设的各类单位及个人,根据其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依法按照固定税额实行一次性的税收征收。 而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作为征税对象,紧密参考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法定税额向持有土地使用权的各单位与个人进行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这两种税并非同一种税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在所有权人拥有土地使用权证却未依法取得房产证书的情况下,应尽快办理房产证书以保障自身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房地产的所有人必须向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需提供如下必备资料: 首先是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其次是土地使用权证; 再次则需提交在购买物业时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以及其能够直接证明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文件; 最后,根据本地法律或者房地产登记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补充其它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当所有人如期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后,房地产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符合法定要求,便会给予授理并颁发相应的房产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土地证了还要交耕地占用税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