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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主体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主体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主要犯罪主体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这些职员利用其职务方面所处的优势地位和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自身使用,或者借予他方,无论情节严重与否,均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构成此项刑事犯罪:

一是涉案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二是挪用时间超出了三个月(特殊情况下,虽未逾越此期限限制,但此时资金已被用于进行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或未经许可的非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我国,挪用资金罪的实施主体主要为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这些人在职业生涯中,运用职务赋予的职权,将所在单位的公款擅自挪作他用,或者供自身享乐,或者借予他人牟利。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即可构成该项罪名。具体而言,其构成要件包括:首先,行为人必须有挪用资金的行为;其次,所挪用的资金数额必须达到较大标准,并且在三个月内未能归还;最后,如果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期限,但是被挪用的资金被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也同样可以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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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5: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