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没了,清算组要担责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没了,清算组要担责吗 在清算期间,清算小组需要承担以下主要职责及义务: 首先是逐步整理并明确公司财产状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供各方参考; 其次是向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发送通知并进行公示公告予以告知,以确保其权益不受侵犯; 再者,还需负责处理涉及到公司的未完成业务事项,使之得以妥善解决; 此外,清算小组还必须负责清缴公司拖欠的各项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费;进一步来说,清算小组还需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详细清理,确保所有相关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最后,清算小组还将代表公司参与各类民事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没签劳动怎么赔偿 1.若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者后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没有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用人单位应每个月支付两倍于约定报酬给劳动者作为惩罚。 2.若是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在自雇佣开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导致在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都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该劳动者有权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裁定用人单位需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此外,如果存在用人单位未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尚未支付加班薪酬等情况时,劳动者也可主张赔偿这些损失。 3.如果是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或是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遭受诸如工资损失、工伤待遇损失以及医疗待遇损失等经济损失的,除了必须依法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之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额度为25%的额外赔偿费用。在此基础上,劳动行政部门甚至有权责令企业支付赔偿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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