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用什么手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用什么手续怎么办 关于离婚手续的办理方法,这主要依赖于夫妻双方是否愿意解除婚姻关系。详细的操作流程可依据以下内容展开: 1.协议离婚:当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共识时,他们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此前已做好的离婚协议。在提交申请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这份协议,它的内容应当涵盖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达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与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协商结果。经过民政部门初步审核无误之后,接下来便是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待这个时期过去以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同一时间内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他们提供的全部资料进行严格的审察,如果背景条件符合的话,便会登记并向申请者发放离婚证书。 2.诉讼离婚: 然而,如果夫妻之间对于离婚或者其他相关事宜(例如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存在分歧,那么其中一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书复印件、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等。法院将会根据这些材料和证据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将会批准离婚。 另外,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向对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若涉及到涉外因素,比如一方在国内结婚但已经定居海外,那么他们需要在定居国的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该国的法院不予受理,那么他们还可以选择在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用提前预约吗 离婚须进行预约。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为确保婚姻生活的稳定,设立了为期30日的离婚缓冲期。若双方或其中一方希望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1.首先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的离婚申请。在随后的30日离婚冷静期中,申请人有权利作出是否继续离婚程序的决定,可选择撤销离婚登记; 2.如未能及时撤销申请,则待规定期限届满,申请人即可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以便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并完成离婚登记流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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