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立案后一定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寻衅滋事立案后一定会判刑吗 不一定。 是否要判刑,需要看情况: 其一、如果犯罪嫌疑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检察院不会起诉,则不会判刑; 其二、如果证据不足,由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仍然不足的,则不会起诉,不会判刑; 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检察院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对寻衅滋事行为进行立案必须满足下列三项具体要求: 1.无端地对他人进行殴打,导致其人身受到伤害或使用器械随意攻击他人,以及存在其他性质恶劣的情节; 2.进行追逐、拦截、辱骂等行为,严重干扰了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或者致使他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以及其他性质极为恶劣的情节; 3.强行索取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共或个人财产的价值在两千元之上,且此类行为三次以上发生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当上述各项司法立案追诉条件得到充分满足时,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展开调查并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其实不然,是否面临刑事指控以及量刑程度,需依据具体情況而定:首先,倘若涉案者的罪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机关可能会做出不起诉决定,从而避免了刑事审判和相应的刑罚;其次,若证据存在缺失,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补充调查取证,但若经补充仍无法达到定罪标准,那么也将不会提起公诉,进而避免了刑事审判及刑罚的执行;最后,对于那些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的案件,检察机关将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并作出相应的刑罚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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