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哪些 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大类。 在某些情况下,若您与配偶就离婚、财产分配、子女抚育等问题已达成共识,我们建议您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若您们未能在这些重要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那么您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以下简要阐述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 1.协议离婚 ①准备离婚协议 在此阶段,您需要与配偶共同签署一份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 协议中应对孩子的监护权、财产处理及债务承担等重要事宜进行明确规定。 ②申请受理 在申请离婚过程中,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离婚协议等相关资料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申请登记。 ③冷静期 自提交申请当日开始,有30天时间供您反悔。 在此期间,无论哪一方反对离婚,均可撤销先前的申请并恢复原状。 此期限被称为“30日冷静期”。 ④审查与领取证件 若过了“30日冷静期”,则从第31日直到第60日之间,您和配偶均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领离婚证明。 2.诉讼离婚 ①起诉 首先,您需要向法院传递上诉书、详细副本以及相应的证据。 法院会审阅并考虑您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最后做出是否同意立案的判断,同时给予拒绝接受申请的理由。 ②调解 通常来说,调解环节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是必不可少的。 调解可以产生三种结果: 第一,经过调解,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原告选择撤诉,诉讼活动随之终止; 第二,如果在调解环节未能达成共识,但双方能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将据此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该调解书一旦生效,意味着您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第三,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继续进行审判流程。 ③审理与裁决 处理调解失败的离婚案子时,法院会依据事实真相和法律法规,做出与离婚决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务有关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解除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无效在法律上的区别 1.两种行为所具有的性质特征存在显著差异。尽管离婚和无效婚姻均涉及到解除男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但实际上两者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2.导致这两种情况产生的根本原因亦有所不同。离婚的起因源于婚姻关系正式建立之后,而且并非是因为婚姻行为本身违法,实质上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然而,无效婚姻的出现则是由于违反了结婚的法定前提条件,在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时,违法行为便已经作为既定的事实发生。 《民法典》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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