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算不算服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被刑事拘留算不算服刑 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已开始正式接受刑事处罚(即服刑期)。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其侦查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况时,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相较之下,服刑泛指罪犯在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场所执行已然生效的刑事判决。 因此,刑事拘留仅仅是为了应对临时性的紧急情形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刑罚处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已开始正式接受刑事处罚(即服刑期)。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其侦查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况时,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相较之下,服刑泛指罪犯在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场所执行已然生效的刑事判决。因此,刑事拘留仅仅是为了应对临时性的紧急情形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刑罚处罚形式。 二、刑事拘留多久会判刑 首先,倘若只是拘留处置,那么最短的执行期为期十四日; 如遇有特殊情况,最长期限可延长至三十七日。 当然,最终是否判定存在刑事犯罪行为及其刑罚的时长,将会由法院依照案件本身的犯罪事实以及犯罪性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 其次,在这段拘留期限内,如果没有获得批准对嫌疑人逮捕,那么嫌疑人必须立即被释放。 但若仍需深入调查该案情,同时若满足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相关条件,则必须依法转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限届满怎么算时间的 关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时点问题,通常情况下,其是从司法部门采取拘留行动的时刻开始进行计算。具体而言,当公安机关对已经实施拘留措施的人员,若认为有必要对其实施逮捕,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核批准的请求。然而,在特殊情形之下,公安机关可能需要延长审核批准的时间,最长可达一日至四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请求审核批准的时效性可能会进一步延长,最多可达到三十日之久。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是以小时作为基本单位,并且在期限届满之日,如果恰逢法定节假日,那么该日期将会自动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刑事拘留期限的届满并不代表着被拘留者必定能够获得释放,因为如果在这个时候,人民检察院批准了逮捕申请,那么此宗事件就将正式进入到逮捕阶段。 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已开始正式接受刑事处罚(即服刑期)。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其侦查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况时,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相较之下,服刑泛指罪犯在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场所执行已然生效的刑事判决。因此,刑事拘留仅仅是为了应对临时性的紧急情形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刑罚处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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