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罪无罪辩护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贩卖毒品罪无罪辩护怎么处理 涉及到毒品贩卖这一行为,其所构成的犯罪乃是极其严重的,因此在进行无罪辩护时,面临的挑战无疑是巨大的。 通常而言,辩护律师会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案件的相关性三个方面着手,以期发现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是证据链条断裂的现象。 例如,如果毒品的来源及去向无法得到明确的解释,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通过逼供、诱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那么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辩护的关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二、贩卖毒品罪最高能判刑多长时间 关于贩卖毒品这一罪行与相关法律责任,任何形式的毒品销售行为都将被视为贩卖毒品罪,且一旦触犯此罪名,将会面临着最为严厉的惩罚——死刑。 而这种严格的执法并不仅仅是对罪行的惩戒,更是对社会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只要存在以下任意两种情况,便可以直接适用最重的量刑标准,也就是我们的死刑,并同时对其财产进行彻底的没收: (1)非法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2)作为贩卖毒品团伙或组织中的重要角色,策划、指挥了此类活动; (3)利用武力或威胁的手段,保护自己或他人从事非法售毒行为; (4)在抵抗执法机构的调查、拘留、逮捕等行动中表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 (5)参与到如“金三角”、“银三角”这样庞大、持续的跨国贩毒网络。 因此,在中国贩卖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特定标准的人员,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贩卖毒品罪次数怎么判 在贩卖毒品罪的量刑判断上,贩毒的次数无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多次进行毒品交易的行为,往往被视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管贩卖毒品种类或是数量如何,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若是贩卖毒品的次数较多,则刑罚力度将会有所加强。通常而言,每次贩卖少量毒品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要罚款;若情节更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接受罚金的惩罚。而对于贩卖大量毒品的罪犯,其将面临至少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样伴随着罚金的处罚。当多次贩卖毒品被判定为情节严重时,一般来说,刑罚的轻重也会在上述相应的幅度内予以加重。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贩卖毒品的种类、数量、纯度以及其他相关情节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考虑。 涉及到毒品贩卖这一行为,其所构成的犯罪乃是极其严重的,因此在进行无罪辩护时,面临的挑战无疑是巨大的。通常而言,辩护律师会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案件的相关性三个方面着手,以期发现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是证据链条断裂的现象。例如,如果毒品的来源及去向无法得到明确的解释,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通过逼供、诱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那么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辩护的关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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