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意思是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意思是什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则整个劳动合同无效对吗 答案是否定的。 若劳动合同中仅有部分条款被宣布无效,则无法对整个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只需要注意劳动合同的这部分内容无效并不妨碍其它各方有效力的条款继续生效。 因此,即使劳动合同中有部分条款被判定为无效,整体上它依然是有效并能够被执行的。 值得强调的是,任何新的劳动关系都应以书面形式列明,以便进行明确的法律保护和记录。 已经存在的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无需恐慌,只要自开始工作之时起一个月内能够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即可。 至于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正式实际开始工作之前所签署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实质上的劳动关系从实际开始工作那刻起才予以确认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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