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没写利息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条上没写利息怎么办 若借款合同内并未详细注明关于支付利息事项的条款,同时各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额外共识,则应依据当地以及各当事人交易模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各项因素,综合评估后进行利息计算。倘若借款行为在自然人间产生,且并无明确的利息协定,则可视为不存在任何利息。因此,若借据上并未明确记载利息事宜,并且亦无其他证据能够证实存在利息约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笔借款将被视为不涉及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条上写无效有什么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若民事法律行为触犯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规定或者偏离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其自身便失去效力。举例来说,假如借据明确记载着“无效”两字,那就很有可能表明这份借贷协议违背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严禁规定,或者严重偏离了社会的公共道德伦理。根据本法律条款的精神,这样的借据所涉及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无效。然而,如果借据中的“无效”字样并非因为上述原因,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约定,那么这个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如果这个约定本身并未触犯法律、行政法规的严禁规定以及公共秩序善良风俗,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这个约定与上述严禁规定或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相抵触,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个约定同样是无效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判定借据中的“无效”字样究竟是导致整个借据失效,还是仅仅指明了某项特定条款的无效性。如果借据中的内容确实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严禁规定或者严重偏离了公共秩序善良风俗,那么整份借据都将被视为无效。反之,如果借据中的“无效”字样仅为双方当事人的特殊约定,那么这个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借条上写无效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明文规定,凡属违反我国法律、行政规章中严格禁止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将直接宣告其无效。当然,除了那些明确表述足以使此类民事法律行为失效的禁令性规定外,才能够豁免其无效的命运。而依照同一部法律典籍的第155条规定,所有被判定无效或者已被依法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将从行为发生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若借据中的条款确实触犯了法律、行政规章的禁令性规定,抑或是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离,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该份借据很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然而,倘若这份借据的内容并未违反任何禁令性规定或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抵触,那么即便在借据中注明“无效合同”字样,该份借据仍有可能保持其有效性,除非存在其他法律依据或实际情况证明该份借据理应被视为无效。因此,要判断一份借据究竟是有效还是无效,必须对其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剖析,看其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离。若借据内容合法且未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冲突,那么即便在借据中注明“无效合同”字样,该份借据也有可能维持其有效性。反之,若借据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离,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该份借据很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借款合同中对支付利息没有明确的约定,且当事人之间也无法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应当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如果借款发生在自然人之间,且没有明确的利息约定,那么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利息,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利息约定,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借款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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