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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棚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一、大棚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由于大棚房拆迁补偿标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其所处地理位置、构造形式、实际运用用途以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此并无固定的赔偿数值。一般而言,总补偿款可能涵盖了大棚房本身的市场价值、农作物的损失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等多个方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会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大棚房的价值进行全面评估,进而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大棚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几项

关于温室大棚拆迁补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及附属物赔偿三部分。土地补偿旨在弥补被征收土地的经济损失;安置补助则解决农业人口的重新安置问题。此外,温室大棚及种植作物也有相应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因地区、土地用途、大棚规模等因素而异,需通过专业评估确保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大棚房拆迁执法程序有哪些

行政监管部门先对大棚房进行调查核实其合法性。涉事方会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若当事人不按时自行拆除,行政机构将决议强制拆除并公布。强拆前会再提醒当事人履行义务。整个拆除过程严格依法操作,保管好证据以备查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大棚房拆迁补偿因地理位置、构造、用途及当地经济情况而异,无固定标准。补偿通常包含大棚市场价值、农作物损失及土地使用权补偿等。实际操作中,需由专业评估机构全面评估大棚价值,以确定合理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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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8: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