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杀害绑架人定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杀害绑架人定什么罪 针对故意杀害被绑架者的行为,法律视为绑架罪中的极端恶劣情形,对犯罪者常施以死刑等极刑。此类犯罪不仅展现了犯罪人深重的恶意,更对社会安全与秩序构成巨大威胁,其严重性不容忽视。法律严惩此类暴行,旨在维护正义,保护无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啥情况不能刑事拘留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几种特殊状况通常依法不采取强制性的刑事拘留措施: 首先是那些患有重大疾病,或者身心方面存在严重残障、以至于无法独立生活的人; 其次是怀孕妇女以及正在为不满一岁婴儿进行母乳喂养的母亲; 最后是年龄已经超过了75周岁的人群,但这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仅在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且情节极为严重时予以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啥情况不能办取保候审 以下几种情形往往无法获得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1. 累犯、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采取自我伤害或自残手段逃避司法机关调查的犯罪嫌犯、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性质严重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2. 对于已经依法予以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及审查后,若认为其需要加以逮捕,然而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尚显不足的。3. 处于羁押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倘若他/她未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等规定期限内完成案件处理工作,且需要进一步查证事实真相并进行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杀害被绑架人的,通常会被认定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以绑架罪定罪,依法可判处死刑。这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也极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