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劳动合同乃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就确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彼此相应权益及责任事宜达成的一致性协议。 相较之下,劳务合同是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专业劳务服务时所签订的合约。 在劳动合同模式下,劳动者需接受雇主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其内部规定,其薪资通常以月度形式发放,同时雇主还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然而,在劳务合同环境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具有更大程度的自主权,其工作方式更为灵活多变,报酬亦按照事先约定进行支付,且一般情况下并不涉及社会保险等福利保障措施。 二、劳动合同和口头约定的薪资不一致怎么写备注 关于劳动合同薪资与口头约定不符的补充说明 针对劳动合同与口头工资不一致情况下的处置措施具体如下: 首先,如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署的书面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薪酬待遇与用人单位当初在与劳动者协商以及承诺过程中的口头协议所确定的工资数额存在差异,那么,应以劳动合同中明确记载的数字作为最终参考依据。 其次,如果实际发放给劳动者的薪资数额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金额不符,并且劳动者并未就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那么,应将实际支付的工资记录为准,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劳动合同和工资条在保险工司员工有权去要吗 在保险公司的员工是否有权索取劳动合同与工资条? 对于员工而言,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无疑是正当合法的权益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协商意见达成一定协议后,再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亲笔签署或加盖公章后方能正式生效。 而劳动合同文本也应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保留一份为凭。 然而,由于具体情形错综复杂且标准适用较高,我们在本文当中将作较为详细的阐述和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明晰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之后,我们还应看到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比如在解除合同时,二者在程序、补偿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往往受到更多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员工可能会依据工作年限等因素获得相应补偿;而劳务合同的解除则更多遵循双方约定。再如在社会保险方面,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通常依法享有完整的社会保险权益,而劳务合同下情况则较为复杂。如果您对这些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的细节、权益保障或者面临的法律风险等问题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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