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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扣12分后怎么处理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解答
律师解析:
“扣12分”通常用于描述驾驶证被扣除12分的情形,此时驾驶证将被暂扣,需要按以下步骤处理:
1、学习:由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学习形式可以是现场学习、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等、或是其他的学习方式。
2、考试:学习完成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发还驾驶证:考试合格后,记分会被清除并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则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另外,驾驶证有效期超过一年以上未换证的,交管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其中,逾期不足三年的,驾驶人须通过重考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在此期间如果驾车上路,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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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0: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