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已经处理完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若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有所不满,他们有权在接收处罚裁决书之日起的第15天之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
而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到复议申请书之后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给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然而如若当事人对此复议决定仍不满意,他们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第15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的第15天之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交重新认定的申请。 关于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而逃逸致人死亡的,则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且需承担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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