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年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境下,即便夫妻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多年,依然有可能对子女监护权进行调整。
例如,原来拥有子女监护权之一方若存在严重损害儿童权益的行为,或者由于疾病缠身、罪行累累等原因而无法继续承担起照顾孩子之责任时,便有可能面临失去子女监护权的风险。 此外,当子女年满八岁并明确表达出希望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同时该方具备抚养能力时,亦有可能实现监护权的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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