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冲卡法院怎么判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文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即算构成危险驾驶罪。
若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当事人胆敢冲撞警方设置的路障设施,那便可算是“情节严重”。 其行为既侵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也让公共安全面临更大的威胁。 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很有可能对涉案人员作出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附加一定数额的罚金。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醉酒程度的轻重、冲卡行为所引发的严重后果等等。 若该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则应依照处罚较重的法律条款进行定罪和惩处。 反之,若未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仅按危险驾驶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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