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后驾车撞人保险赔不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驾驶员因酒驾而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仅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在“交强险”范畴内进行补偿,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如果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1)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未达到相应驾驶资格; (2)驾驶员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3)驾驶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当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时,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支付赔偿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