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机动车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机动车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
行人骑电动车横过斑马线,未下车推行导致被撞或事故发生的,是需要担责的。国家有明文规定,电动车过斑马线的时候需要下车推行。行人骑电动车横过马路,无论横过的是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以及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路口,均应当下车推行。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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